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局院办行、各直属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洪湖市“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洪湖市“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三个专项整治工作,回应基层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反应,促进各地各部门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市直部门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部门和党员干部“推、拖、卡、拿”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营造党员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部门和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三个洪湖”建设。
二、整治范围
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
三、整治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中梗阻”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包括“推、拖、卡、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推”的方面,重点整治:
1.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法规政策和上级精神不力,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及时、不认真、不严格,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贯彻落实变形走样的。
2.对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不配合、不协作或不经研究、不经努力就拒绝办理,造成应当顺利推动的事项出现延误或造成损失的。
3.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服务不主动、不热情,甚至语言生硬、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整治:
1.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办完而未办完,或从事与岗位无关事宜而让办事群众等待的。
2.应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为空号、人为设置忙音或工作日长时间无人接听的。
3.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一件事多跑腿;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整治:
1.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兜圈子;故意为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该办的事卡着不办的。
2.办事流程不规范,无理由多设附加条件,或用兜底性条款变相增加审批服务条件的。
3.对投诉过本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故意刁难甚至压着不办,导致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办理事项迟迟落实不到位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整治:
1.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无理由反复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的。
2.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的。
3.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4.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5.服务窗口办事程序不规范,不遵守排号顺序、优亲厚友的。
(五)其它影响政令畅通、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梗阻”行为。
四、方法步骤
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总体安排以常态化治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0日—9月10日)
通过荆州日报和洪湖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洪湖清风)等媒体公开大力宣传“中梗阻”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专项整治“中梗阻”工作动员会。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始终,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达到人民群众知晓、监督举报畅通、处理举报及时。市专项整治“中梗阻”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中梗阻”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信箱,各单位、各办事窗口、农村、社区、企业均要张贴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0716—12388、2427767;举报信箱:洪湖纪检监察网www.www.qdwjd.com;另可通过洪湖市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洪湖清风)进行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内部管理制度、公共服务流程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中层骨干的教育培训,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每名党员干部均要签订承诺,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自查自纠结果以书面报告的方式,于9月19日之前报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加大专题走访和明查暗访的力度,深入群众、企业走访,深入各乡镇、市直单位的行业办事、审批窗口查找问题线索,着力查找服务流程、审批程序、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拓宽发现“中梗阻”问题的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加大问题线索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纠出一批典型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强烈震慑。通过选取1至2个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实录办理过程,查找“中梗阻”方面的问题。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查证属实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和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构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并督促严格执行。对因“中梗阻”问题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地各单位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市委成立专项整治“中梗阻”问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一)党(工)委、党组负主责。专项整治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负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党(工)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整治抓深抓细抓实。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梳理、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中梗阻”整治中发现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震慑。要严明整治“中梗阻”工作纪律,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考准考实,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中梗阻”问题的干部以及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责任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对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标本兼治的氛围。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中梗阻”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
(四)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市纪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推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洪湖市专项整治“中梗阻”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制定落实方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的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在9月10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严肃处理。对发生的重要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将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中梗阻”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考核,纳入评优、评先和干部提拔任用,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在“中梗阻”中有严重问题和违纪行为的个人,取消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资格。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干部管理,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整治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市委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把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市纪委要建立常态化暗访制度、定期通报曝光制度,要对存在“中梗阻”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市委组织部对存在“中梗阻”问题的干部以及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责任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市委宣传部负责“中梗阻”问题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导向,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洪湖市“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梅 平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曹小恒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 帆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苏云国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刘同民 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邵永成 市委常委
李程云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王诗双 市政公室主任
陈再新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 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卢茂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畅联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曾 勇 市公安局政委
卢耀平 市委编委办主任
吕梁彬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杜 斌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吕 健 市信访局局长
杨志雄 市财政局局长
董本福 市农业局局长
陈 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新文 市发改局局长
彭端阳 市经信局局长
颜学龙 市住建局局长
刘会堂 市环保局局长
郭 胜 市国税局局长
杨红斌 市地税局局长
陈怀彪 市人社局局长
杜 勇 市统计局局长
李华学 市商务局局长
肖云毅 市审计局局长
杨元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让操 市卫计局局长
王建龙 市工商局局长
李文清 市质监局局长
顾雄远 市食药监局局长
杜耀平 市水利局局长
贺广龙 市文新广局局长
李卫民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鄢志强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洪湖市专项整治“中梗阻”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杨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