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2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9-06 21:28:47】
【来源:洪湖市纪委监察局】【我要打印】
1. 洪湖市戴家场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干部履职不力,致使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洪湖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戴家场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朱本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戴家场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戴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2. 洪湖市小港管理区干部履职不力,致使辖区内出现违建、国有土地被非法占用及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洪湖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小港管理区城建服务中心主任曾平、国土资源所所长杜耀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城建和协调国土所工作小港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徐保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