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局院办行、各直属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荆州市委统一部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针对全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不良倾向,立足发挥党内民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争当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推进“三个洪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原则
——聚焦重点,统筹推进。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治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分级负责,整体联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有效推进。
——集中整治,常态落实。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年活动,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解决,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严肃问责,形成震慑。严肃查处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问责一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
——巩固深化,标本兼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四、整治内容
结合洪湖实际,聚焦“五多五少”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一)聚焦文件多、会议多、落实少的问题
1.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召开的不合并,无实质性内容、无操作性措施;
2.会议计划性不强,审批把关不严,临时性会议多,超权限、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
3.仅需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仅需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要求所有单位参加,仅需单位副职参加的会议要求主职参加;
4.擅自召开各种纪念会、庆祝会、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联谊会、新闻发布会等,以及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活动;
5.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发文数量“只增不减”。
(二)聚焦调研多、空话多、内容少的问题
1.检查考核搞形式、走过场,陪同人员过多,缺乏实质内容,以汇报材料、资料准备情况论“英雄”,将开会发文、制度上墙、挂图作战列为检查考核重要指标;
2.在迎接调研、检查、考核时,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提前“踩点”,弄虚作假;
3.调研活动不深入基层,不结合实际,浅尝辄止、走马观花,调研报告、新闻信息、心得体会等文章内容抄袭拼凑,缺乏调查研究;
4.与下级单位部门签订“责任状”,搞属地管理和责任下移,让下级承担上级单位部门本应该承担的责任,把文件和“责任状”变成“免责单”;
5.“一票否决”事项过多过滥,否决项目和指标层层加码、转嫁责任。
(三)聚焦表态多、调门高、措施少的问题
1.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中,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2.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扶贫、“五城同创”、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城乡规划管控等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担当不担当、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明确意见,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遇到矛盾往上推,将本级负责的事项推给上级;
4.履行职责表态很好、决心很大,但在落实中干劲韧劲不足,雷声大、雨点小,喊得响、干得少,遇到困难绕道走,当甩手掌柜多,抓落实少。
5.发文件、拿方案不结合洪湖实际,简单照搬上级文件或外地政策,缺乏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具体思路和办法。
(四)聚焦推诿多、享乐多、服务少的问题
1.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2.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文明执法;
3.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挤牙膏式告知、审批超时限;
4.违反廉洁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在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事宜收钱敛财,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利用单位或职务上的影响签条子、打招呼、搞特权,谋取个人利益;
5.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通过乡村宗族势力和手中的权力,肆意妄为,与民争利,大肆敛财。
(五)聚焦包装多、水分多、落脚少的问题
1.在推进项目时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不顾发展阶段、不坚持法治原则、不讲客观规律,片面追求执行速度和力度,盲目贪大求全,追求政绩工程,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
2.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注重“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
3.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大篇幅地陈述取得的成绩,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笔带过或寥寥数语;
4.搞“政绩工程”,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是否满意上,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是否注意上;
5.授意或强令下级虚报、隐瞒、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违反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发生统计数据造假问题。
五、时间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年活动于2018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动员会。市委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步调一致、同心同向。开展一次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市纪委在洪湖纪检监察网、洪湖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通专栏,发布部分党员干部撰写的微评论和心得体会,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年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组织一次大学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市“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两精神三部法六本书”学习活动和“四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以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拟定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确定学习专题,持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辅导、业务培训、撰写笔记等方式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不断改进作风。举行一次大讨论。各地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围绕如何加强“政德”建设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我做起”举行一次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政治立场问题。通过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真正认清开展集中整治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下一阶段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中旬至10月上旬)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解决本地本单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分四个步骤分层次压茬进行自查整改,每个步骤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一是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个人实际,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个层次全面查找自身不足;三是以各支部为单位查找问题;四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评等方式,结合本职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既要针对个人,也要突出集体。要敢于触及核心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做到“六问”:一问思想认识实不实,二问工作方案实不实,三问宣传教育实不实,四问自查摸底实不实,五问问题整改实不实,六问整治成效实不实。通过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自查自纠没有问题的要单独注明并签字背书。
自查整改阶段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每2个月针对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市纪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驻点督查和交叉检查,分阶段通报情况,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
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督促检查组,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年活动的督促指导,每2周至少要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年活动始终,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对在自查整改阶段不认真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及不真改、不全改、明改暗不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市纪委将组织媒体记者对集中整治年活动进行明察暗访,通过电视问政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并从严予以问责。举报电话:0716—12388、2427767。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年活动由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依靠群众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市集中整治年活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纪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日常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党(工)委、党组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切实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二)做好结合文章,统筹兼顾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将集中整治年活动同“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同党员干部“四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以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和巩固深入“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力求各项开展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统筹兼顾推进。要建立完善改进作风、提升素质、推动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集中整治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要节点,把查找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水平提高。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采取调阅工作台账、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加强对集中整治年活动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办,对失职渎职,突出问题隐瞒不报、违纪违法案件不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四)严肃追责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集中整治年活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化小、小案化了、以案谋私的问题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年活动中发现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地各单位要以集中整治年活动为契机,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成效,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集中整治年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3日前及时报送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2018年11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对工作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委、市纪委。联系人:黄源,联系电话:2422522。
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